(一)什么是初治肺结核?初治肺结核是指初次发现,并未接受任何抗结核药物治疗,或发现肺结核后虽经不规则、不合理抗结核治疗,但疗程不超过1个月的病人。初治排菌肺结核的病人在未治疗时,对其家属和周围健康人群具有较强的传染性,是造成结核病流行的传染源,但是只要病人积极配合防痨医生、坚持有效、合理、全程化疗,传染性可在2~4周内很快消失,其治愈率可达95%以上。关键在于遵从医嘱、服从管理、完成疗程,争取一次彻底治愈。(二)什么是复治肺结核?复治肺结核是指初治失败或治疗的病人再次复发,或查出肺结核后接受不规则、不合理化疗已经超过1个月者。在防治实践中,复治肺结核的病情大多比较复杂,往往具有病情重,体质差的特点,多是因为不规则或不合理化疗(没有按医生的要求坚持治疗或在非结核病专业机构,甚至是野医治疗)引起的。此时结核菌已经形成耐药性,因此治疗起来较初治肺结核困难的多。复治肺结核治疗的关键在于,树立战胜疾病的信心,积极配合医生,根据药敏试验选用抗结核药物组成的化疗方案,坚持完成治疗。(三)什么是耐药结核病?一个人如果感染了耐药的结核菌株,这被称为原发性耐药。当患者正在接受药物治疗时发生多药耐药性,这种耐药性被称之为获得性耐药。获得性耐药经常发生在患者治疗不当或者患者不能依从性方案时。单一耐药性结核:通过试管内(培养)检测,感染了结核分枝杆菌的院内隔离结核患者被证实对一线抗结核药物耐受。(四)什么是多耐药性结核?多耐药性结核:通过试管内(培养)检测,感染了结核分枝杆菌的院内隔离结核患者对一种以上的异烟肼和利福平以外的其他一线药物耐受。(五)什么是耐多药结核?耐多药结核:是结核分枝杆菌生物体至少对异烟肼和利福平均耐受的活动性结核病。(六)什么是广泛耐药性结核?广泛耐药性结核:被定义为至少对利福平和异烟肼耐受,同时,除了任何氟喹诺酮类药物外,并至少有下列抗结核治疗的三种注射药物耐药:卷曲霉素、卡那霉素和丁胺卡那霉素。
对那些与高度耐药结核病患者密切接触的人群是否应接受治疗?这一问题仍存在争议。日常接触只有小于 5%-10% 的可能性通过气道传播感染肺结核,应将此与药物严重毒副作用权衡。目前有效的预防感染药物很少。包括氯法齐明和莫西沙星组合,氯法齐明和对氨基水杨酸组合,还有利奈唑胺和氯法齐明。所有这些药物都有潜在的严重的毒副作用,包括心律失常(氯法齐明和莫西沙星),皮肤变色(氯法齐明),以及神经和骨髓毒性(利奈唑胺)。适当的咨询与定期随访是大多数临床医生采取的措施。http://www.thelancet.com/journals/lanres/article/PIIS2213-2600(14)70031-1/abstract
肺结核是由结核杆菌引起的慢性肺部感染,是一种高度传染性疾病。开放型肺结核,病人是主要传染源,由患者随地吐痰、咳嗽、打喷嚏排出的结核菌经呼吸道传播,在人体抵抗力低下时,吸入这些带菌飞沫引起肺部感染而得病。本病主要发生在肺部,也可影响其他器官,包括浆膜腔、淋巴结、骨骼、肾脏、肠、脾脏、肝脏。该病临床可分为原发性肺结核、血行播散型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肺外结核五种类型,本病属于中医“肺痨”范畴。 肺结核累及所有年龄段,但青壮年居多,男性多于女性。上世纪由于抗生素的应用,曾猖獗一时的肺结核曾得到较好的控制,发病率大幅度下降。但近年来老年人发病有增加的趋势。因为现在流行的结核病菌株对传统的抗生素具有很强的耐药性,部分结核菌躲藏在肺脏呈休眠状态,一旦机体免疫下降,过劳或营养不良或患有其他慢性病时,潜伏在体内的结核病菌就会重新兴风作浪,导致旧病复发,使发病率大幅度反弹,而且致命性远远超过以前。 肺结核是高度传染性和长期消耗性疾病,因此重点是在预防的基础上,保证营养充足与均衡,饮食中要摄入丰富的蛋白蛋、维生索和热量,增强抵抗力,遏制结核菌在体内的繁殖和发作。 临床症状 1.全身性症状表现为午后低热、乏力、食欲不振、体重运渐减轻、盗汗等。当肺部病灶急剧进行播散时,可有高热。妇女可有月经失调或闭经。 2.干咳或只有少量黏液痰,继发感染时痰带脓性,约1/3患者有不同程度的咯血。 营养处方 1.松花粉片·建议用量5片x 3/日,三餐前和睡前温水送服。 松花粉中的蛋白质能提供能量,维生素和矿物质可减轻炎症反应。大剂量松花粉(36粒/日以上或破壁松花粉36克/日以上)可保持并促进肺部受损组织修复,强化免疫反应,健全肺部组织功能,减轻症状有利于病灶愈合。 2.大蒜精油软胶囊-建议用量2粒×3/日,饭后服用。 天然广谱抗菌素,大蒜精油对肺炎球菌及其它致病菌有很强的抑制和杀灭作用,能增强淋巴细胞吞噬细菌的能力,抑制炎症反应,减轻症状。 3.番茄红素软胶囊·建议用量2粒x 3/日,饭后服用。 强力自由基清除剂,保护肺组织,抑制自由基对肺组织细胞的氧化损伤,为细胞供氧。同时有抑制肿瘤防止恶变的作用。 4.冷榨亚麻籽油·建议用量10—15m1/日,分2次空腹服用。 提供必需脂肪酸,特别是多不饱和脂肪酸,是肺部新建组织和消炎必需,同时提高免疫力,增强耐受力。 5.松花钙奶·建议用量1袋×3/日温水送服。 补充钙质,提供肺结核病灶钙化的原料,同时提供能量。 生活建议 1.补充营养和充分休息是扶正固本的重要途径,要合理膳食,增强体质。宜给高蛋白、高能量、高维生素的饮食,多吃瘦肉、蛋类、鱼、豆类等,以及含钙和磷的食物,如乳制品,海产品对病灶钙化有好处,新鲜果蔬可以补充维生素。 2.切断传染途径,病人在家中要进行隔离,独居一室。分泌物,用具等均须与健康人分开,并定期消毒处理。要减少与其他人接触,不要去公共场所。结核病人隔离最好的方法是去结核专科医院住院治疗,减少对家人和其他人传染的机会。 专家提示 1.结核病患者,不要用可的松药物,以免抑制免疫功能,增强治疗难度。 2.接受“标准治疗方案”服药后,要额外补充B族维生素,特别是维生素B6,以防止药物(如异烟肼、利福平等)对神经系统的损伤。
艾滋病恐惧症(获得性免疫功能缺陷综合恐惧症)简称恐艾症,是一种对艾滋病的强烈恐惧,并伴随焦虑、抑郁、强迫、疑病等多种心理症状和行为异常的心理障碍。患者怀疑自己感染了艾滋病病毒,或者非常害怕感染艾滋病并有洁癖等强迫症表现。2011年广东等地发生的群体性自述阴性艾滋病事件,经卫生部调查检测宣布属于恐艾症,没有发现所述的未知病毒。 基本介绍 “艾滋病恐惧症”是一种与艾滋病有关的神经症,发“病”人数增加,与艾滋病毒感染人数的增加有关系。艾滋病恐惧症症状者往往具有过度执拗、要求过度精确及过分坚持的人格特性。他们常常错误地把心理恐惧所引起的一些自主神经症状,认定为艾滋病的症状,每次看医生后,在阴性检查结果和医生细致解释后,心理负担可得到暂时的解脱。但没过多久,新的疑虑会再次产生,使其不得不再次到医院要求检查。 艾滋病恐惧症表现出精神抑郁、情绪变化多端、严重失眠、对周围事物淡漠、体重下降和周身不适等反应,不少患者认为自己的身体不适就是感染了艾滋病病毒,反复拨打热线电话咨询,或者反复去做艾滋病抗体检测,对阴性结果又持怀疑态度,总认为检测不准确或者现有试剂检测不出来自己的病毒。恐艾原因之一是对艾滋病预防知识缺乏了解或是一知半解的缘故,因此普及艾滋病防治基本知识是消除恐艾症的根本措施。 艾滋病恐惧症是伴随艾滋病出现而出现的心理障碍。随着艾滋病在世界范围内的迅速蔓延,感染人数的不断增加,而且目前没有可以治愈的有效方法,人们对艾滋病的关注和恐惧程度也不断提高。 从某种意义上来讲这对预防艾滋病有积极的作用。可一部分人的关注和恐惧程度都远远的超出了正常的水平,从而严重的影响了自己的工作和生活。 针对恐艾症的防治,专家建议有这类症状的人群要及时转移一下注意力,不要再浪费时间和金钱在无谓的艾滋病检测上了,而应客观地意识到,当目前的比较发达的医学科技不能发现你的问题时,那一定要怀疑自己是不是得了心理病,因为我们人体有心理和生理两部分组成,而心理比生理更容易患病,而且心理患病后,就容易产生一些生理反映,我们称之为“心身病”。而这些患者求助的唯一通道这是做一次规范的心理检测,并和心理咨询师做一些深入地探讨。这样才是对症下药。 基本症状 强迫症状 有一些艾滋病恐惧症者,他们反复思考艾滋病的有关症状或曾经发生过的一些行为――强迫思维,反复检查身体上的可疑体征(如淋巴结肿大等)――强迫动作,甚至对一些常人根本不关心的细节都反复琢磨,认为可能感染了艾滋病。 有一位大学生在别人的引诱下偷尝禁果,在发廊与一位小姐发生了性行为。之后,他反复回顾每一个细节,检查自己皮肤和黏膜上每一处可疑的破损,生怕那位小姐有艾滋病会使他感染。在看到艾滋病相关知识后,他又每天必把全身衣服脱光,看遍和摸遍自己全身,皮肤上的每一处红点,都被他怀疑成艾滋病早期的皮疹,身上的每一个包块也被他误认为是艾滋病肿大的淋巴结。尽管经过多次检测排除了感染艾滋病的可能,但他已变得处处谨小慎微,时时害怕被艾滋病感染。他每天反复洗手,夏天出门也要戴上口罩和手套,和别人接触后更是必须洗澡,甚至全身消毒……其实他有时也知道这样做没有必要,但无法摆脱。这种强迫症状可造成他长期失眠、注意力不集中、对工作和生活失去兴趣和信心,严重影响了他的生活与学习。 疑病症状 艾滋病疑病症状者往往具有过度执拗、要求过度精确及过分坚持的人格特性。他们常常错误地把心理恐惧所引起的一些自主神经症状,认定为艾滋病的症状,每次看医生后,在阴性检查结果和医生细致解释后,心理负担可得到暂时的解脱。但没过多久,新的疑虑再次产生,使其不得不再次到医院要求检查。 曾有一位恐惧症者身体稍有不适,有时甚至感冒头痛,也会毫无根据地认为自己可能已经感染了艾滋病,到处看专家,反复检查,各个权威机构的结论仍然无法让他们放心,整日奔波在各大医院及检查机构之间,千方百计要查个水落石出。因为他听说,有报道个别人出现HIV抗体假阴性。2年间,他在不同的医院反复检测18次,每次都说:“我再检查这最后一次。”可阴性结果出来后没过多久,又换到另一家医院要求检测。不但他自己被艾滋病恐惧症搞得身心疲惫,就连他的家人也被他的疑病症状搅得无法正常生活,每次他一去医院,他的母亲必定要给医生打电话,嘱咐医生千万要告诉他“100%”不是艾滋病。 恐病症状 对艾滋病有恐病症状的人多性格脆弱,听到一些有关艾滋病的信息报道就感到恐慌。在他们的脑海里,艾滋病的传染性和流行性被错误地夸大了,他们甚至怀疑身边的每一位人都可能是艾滋病感染者,每一个物品都可能带有艾滋病病毒,担心身边的人会把艾滋病病毒传染给自己。因此出现一些异常行为,如害怕到“危险”场合或公共场所,害怕与“可疑者”甚至任何人接触,怕伤口,怕血液,严重时整日不敢外出,不敢见人,甚至听到别人说“艾滋病”这个词时,也会心慌气短,惊恐万分。 有这样一位恐惧症者,他反复来医院咨询,叙述其可能有各种感染艾滋病毒的途径。比如他和朋友聚会,担心朋友中可能会有艾滋病毒感染者,又自觉有口腔溃疡,怕通过唾液而感染上艾滋病毒;还有公共卫生间的门把手刚刚被一位看似“艾滋病”的人摸过,而自己的手上好像有伤口;甚至理发时面部有痤疮,有可能被感染了“艾滋病”的理发师傅摸过等等…….而这些途径根本就不会感染艾滋病毒的。 抑郁症状 艾滋病恐惧症者在发生高危行为后,自觉对不起父母或妻儿,同时又担心感染艾滋病病毒。在这种双重压力下,他非常容易出现一些疲乏无力、肌肉酸痛及腹泻等一些躯体症状。这更加了他对感染艾滋病的恐惧,使他陷入深深地自责当中,甚至想到自杀。 有一位艾滋病恐惧症者在一次婚外性行为以后,非常害怕自己感染艾滋病。他逐渐出现情绪低落,对外界丧失兴趣、不想说话、不想活动、吃不下、睡不着,常常悔恨责备自己,对前途悲观绝望,丧失信心,最终产生了自杀的念头。在他自杀前给妻子的遗书中说到:“亲爱的妻子,我感染了艾滋病。我已经背着你到医院看过多次,尽管医生说我没有感染艾滋病,但我根本不信。我想他们肯定是在安慰我,因为我已经出现了许多艾滋病的症状。是我对不起你,是我背叛了你,我做了我不该做的事情,我不得艾滋病天理难容! 艾滋病恐惧症者可能表现出上述四种神经症类型中的一种或任意几种的组合。尽管许多患者接受了医学检查,也得到了阴性的检查结果和医生详细的解释,但这似乎并不能消除他们对艾滋病的担忧。实际上这正是恐惧症的病理所在,尽管从短期看,恐惧症者可能通过“阴性的检测结果”使其焦虑得到缓解,但从长远看,这种病态行为也会在反复的检测过程中得到加重,并最终导致他们出现更高水平的恐惧和焦虑。 发病原因 艾滋病恐惧症者大多有过高度危险的婚前或婚外性行为,而性行为的对象常是暗娼、酒店三陪女或是发廊女,还有的则是网上认识的一些性关系混乱的女性。一方面,这些危险性行为确实会使艾滋病感染的机会大大增加;另一方面,由于这种行为是社会道德规范所不容许的,因而在内心深处他们经常受到道德的谴责和社会的压力。 理智与欲望,道德与本能的斗争常使他们产生矛盾感、羞耻感、负罪感,因而更容易出现艾滋病恐惧症。在这种情况下,他们看到或了解到一些艾滋病的相关知识,但又对其一知半解,因而夸大艾滋病的传染性,或把艾滋病可能存在的症状作为艾滋病的特异性症状,与自己的感觉一一对号入座,使自己陷入深深的恐惧当中。 主要类型: 从心理学的角度来分析艾滋病恐惧症患者不仅仅是由于对艾滋病的临床表现和传播途径的片面性认识和错误理解,相当一部分人和本身的性格基础以及其他心理障碍有密切关系,尤其和焦虑障碍关系尤为密切。艾滋病恐惧症患者可以是有过高危行为的人;也可以是没有过高危行为的人,恐惧完全出自自己的主观想象和联想。艾滋病恐惧症一般可分为以下四种类型: 焦虑型艾滋病恐惧症 临床表现为想到或看到“艾滋病”这三个字及艾滋病的相关报道即出现紧张不安和烦躁;经常提心吊胆担心自己已感染或会被感染艾滋病;经常处于高警觉状态,如临大敌。同时也可能伴有各种躯体症状,如坐立不安,往复走动,唉声叹气等。 焦虑型艾滋病恐惧症一般不会反复求医,四处检查,回避行为和逃避行为也不明显。此型艾滋病恐惧症通过艾滋病知识的教育和相应的心理治疗可以得到缓解。 恐惧型艾滋病恐惧症 临床表现的中心症状为恐惧。表现为对艾滋病及其与艾滋病有关的一切东西和场所的恐惧。如知道艾滋病可以通过血液传播,于是对血液表现出极度的恐惧;对吸毒人员、性工作者及艾滋病人表现出恐惧反应;对医院里的针具,公共厕所表现出恐惧反应。在接触到所恐惧事物的时候会出现 心慌、出汗、肌肉紧张、颤抖等植物性神经系统紊乱症状。 恐惧型艾滋病恐惧症一般不会反复求医,四处检查,但回避行为和逃避行为较明显。此型艾滋病恐惧症仅通过艾滋病知识的教育效果不明显,需要结合针对于恐惧症的心理治疗。 案例:小王,女性,大学生。大二时参加了学校组织的献血,回来后一直担心采血时所使用的针头不干净,怕自己被传染艾滋病。担心了2个星期后,开始对血产生恐惧,不仅见到血会紧张,就是想到血或者看见“血”这个字也会紧张。不敢去医院,回避所有可能会见到血的场合。如果哪个同学脸上长了青春豆挤破了出了血,她就会对这个同学产生恐惧,不敢和他说话,不敢接触他接触过的东西,尽量离他远点。慢慢的小王所恐惧和回避的东西越来越多,她不敢到学校的公共浴室洗澡,不敢使用公共厕所的马桶,对蚊子非常恐惧,因为咬过别人,会携带别人的血等。严重影响了生活和学习。 强迫型艾滋病恐惧症 恐艾症此型艾滋病恐惧症比较常见。临床表现为担心自己会被传染艾滋病,处处过分小心谨慎,极力回避各种可能被感染的场合。如不敢使用公共厕所,不敢接触血液制品等。而且伴有反复清洗行为,表现在当接触了自己认为可能被感染的物品后需要反复大量的清洗,如洗手、洗澡、洗衣服、或者当自己认为可能携带病菌的人接触了自己的生活用品后,需要反复的擦洗,甚至需要用酒精甚至消毒液进行擦洗。严重者需要带手套或口罩才能完成正常的日常活动,甚至终日闭门不出。严重损坏了患者的社会功能。患者可能知道这样完全没有必要(也有一部分人认为这样做是必要的),但无力控制也无法摆脱,伴随强烈的内心冲突,非常苦恼。可同时伴有其他强迫症状。 强迫型艾滋病恐惧症一般不会反复求医,四处检查,但回避行为和逃避行为比较明显,社会功能受损严重。此型艾滋病恐惧症通过艾滋病知识的教育效果不明显,需要结合针对于强迫症的心理治疗。 案例:s先生,外企公司职员。小时候曾被狗咬过,当时没有注射狂犬疫苗。高三的时候,偶然看到狂犬病毒的潜伏期很长,于是开始担心自己会得狂犬病,整日处在担心和恐慌之中,无法专心复习功课。高三的暑假里注射了5支狂犬疫苗,这种担心得到缓解。大学的前2年一切正常。大三的时候,由于很多同学都开始谈恋爱,而且一部分同学还在校外租房子住,同寝室也有同学在校外租房子住。由于担心这些同学在校外的行为可能被传染艾滋病,于是对这些同学产生恐惧。不敢和这些同学接触。尤其时同寝室那个同学回寝室后碰的东西,他都不敢接触。 如果这个同学碰了他的物品,要么是把该物品反复的清洗,要么干脆就扔掉。毕业后到一家美国企业工作,公司的中高层大部分是外国人。自己认为外国人的性态度比较开放,所以这些外国人身上可能携带艾滋病病毒。就尽量避免他们接触,如果和他们说过话,就要到卫生间反复的漱口;和他们握过手或碰到了他们碰的文件,也要到卫生间反复洗手;由于每天都要和这些外国人在同一家公司上班,即使没有直接接触,她也认为很空气中或者通过其他途径也会传染,所以每天下班后第一件事就是洗澡,而且需要洗很长时间。如果有同事到家里来玩,同事走后必须用酒精清洗同事做过的凳子和同事接触过的其他物品。自己认为可能带有艾滋病病毒的东西越来越多,如,怕自己的眼镜会传染,就反复的擦洗眼镜;尽量避免乘地铁,因为地铁上经常有外国人;不敢使用公共厕所等等。通过各种渠道了解艾滋病的资料,不但不能缓解自己的情况,反而有时更加严重。比如,某篇文章里提到某某途径可能传染艾滋病,即使他没有接触过这样的情境,也会通过主观的想象和联想使自己焦虑和恐惧,进而需要进行相应的清洗或回避。 疑病型艾滋病恐惧症 恐艾症此型艾滋病恐惧症最为常见。患者认为自己已经感染了艾滋病病毒,因此反复检查,四处求医,经多次检查,结果为阴性仍不能消除自己的恐惧和担心。即使是权威机构的结果也不相信,怀疑检查过程的各个环节,事后反复回忆检查过程,如认为工作人员当时不够专心,认为检查时使用的器具没有消毒等等。整日奔波于各个医院。对和艾滋病类似的症状非常敏感,如一但出现发热、全身无力、皮疹、淋巴结肿大等症状就认为自己得了艾滋病,极度恐惧,如临大敌,万念俱灰。 疑病型艾滋病恐惧症主要表现在反复求医,四处检查,不相信检查结果,顽固地担心或坚信自己已经被感染了艾滋病。也可出现回避或逃避行为,但一般不明显。此型艾滋病恐惧症需要艾滋病知识的教育,同时需要结合针对疑病症的心理治疗。 案例:F先生,公司职员。2004年,一个很久不见的朋友从外地出差来他所在的城市,由于多年不见所以喝了很多酒,酒醉之后和朋友一起找了小姐。第二天醒酒之后对自己的行为非常后悔和自责,进而发展为害怕和担忧。由于知道和小姐发生性行为是感染艾滋病的重要途径之一,于是整日的担心自己感染了艾滋病。3个星期后出现了腹泻、感冒、身体发痒等症状,惊恐万分,坚信自己已经感染了艾滋病。症状出现的第3天到当地的最好的医院进行了HIV检测,结果为阴性,自己的症状有所缓解,但仍不能释怀。隔了6周之后又去检测,结果仍为阴性,自己的担心和忧虑得到了很大程度的缓解。半年之后去外地出差,和客户一起洗桑拿,用了那里的毛巾。第二天开始怀疑自己用的那块毛巾会不会被有艾滋病的人用过,自己会不会因此而感染艾滋病。接下来的2个星期都是在惊慌和忧虑中度过,终于忍不住再次到医院检测,结果还是阴性。但他不能相信,在接下来的3个月里又在不同的医院检查了2次。结果都是阴性。但他还是不相信检查结果。总是怀疑医院的工作人员在检查时出现了漏洞,如器具没有消毒,忘记了换针头,或者医务人员本身已经被感染艾滋病。 自己在网上查了很多关于艾滋病的资料,越看自己的情况越严重。在过去的两年里一共进行了12次hiv检测。自己的情况丝毫没有好转反而更加多疑和焦虑。06年4月开始接受心理治疗。 ? 临床表现 从心理学的角度分析其实很多人对艾滋病有片面的认识和错误理解。很多时候恐艾症是由于自身的性格以及其他心理障碍密切相关,尤其是焦虑障碍关系。艾滋病患者可能是有过高危性行为的人,也可能是没有过高危性行为的人。多数时候,恐艾症患者完全是自己主观臆想和遐想。 疾病的几种表现: 1、基本症状:疑病症状、抑郁症状、强迫症状、恐病症状。 2、精神方面:精神压抑,沉默寡言,恐惧焦虑,不能自我解脱。 3、扩散病情:公开声称自己患有艾滋病,负罪心理严重,并动员家属作有关性病检查。 4、固执己见:虽经多家医院检查无艾滋病,仍多方求医,要求治疗。 基本常识 传播方式 艾滋病的传播途径有三种:血液传播、性传播、母婴传播。 日常生活和工作接触不传播艾滋病病毒是一种非常脆弱的病毒,对外界环境的抵抗力较弱,离开人体后,在常温下存活时间很短。因此,在工作和生活中与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的一般性接触如握手、拥抱、共同进餐、共用劳动工具、办公用具、钱币等不会感染艾滋病。 艾滋病不会经马桶圈、电话机、餐饮具、卧具、游泳池或公共浴池等公共设施传播。咳嗽和打喷嚏不传播艾滋病。 蚊虫叮咬不传播艾滋病。就是说,只要约束自己的性行为;不吸毒;不盲目使用血液制品,就不必战战兢兢地生活,恐惧是多余的。注意事项 医疗器械未消毒,文眉工具未消毒等一些可能经过血液传播途径,不要和配偶以外的人发生性关系。 克服方法 并不是所有的艾滋病恐惧症都可以简单的归到某一类,很多患者是多种表现同时存在,所以需要接受综合的心理治疗。对于艾滋病恐惧症心理治疗是必须的,但很多患者早期一般不会想到接受心理治疗,很多人认为这不是心理疾病,自己的担心是完全正常的,尤其是那些有过高危行为的人。只有到多次检查之后,仍不能摆脱自己的担心和痛苦之后才会想到求助于心理医生。 相信科学检测:在窗口期以后做了抗体检测为阴性即可完全排除感染的可能,不要再无谓地担心和猜疑。 不要相信症状:很多朋友怀疑感染了艾滋病都和自身的症状有关,的确有小部分人在感染了艾滋病后会出现急性症状,出现急性症状的条件是感染了大量的艾滋病毒,而这种病例实际上非常少,而且艾滋病急性症状几乎没有特异性,和平时可能得的病没什么两样。从医学的角度讲,症状并不能作为判定是否感染的标准。恐艾者几乎人人都有这样那样的症状,但最后的血检结果是99%以上都没事,这足以说明症状并不可信。 尝试转移注意力:将精力集中在工作或学习上,以减轻忧虑和担心,你会发现,很多所谓的症状会在不久之后不治而愈。 病例分析 王某,男性,25岁,未婚,汉族,中专文化程度,来深圳打工4年余。性格内向,话不多,做事认真,要求完美。5月前,一次理发后,经不住发廊妹诱惑,曾有不洁性交史一次,未戴安全套。事后内疚自责不应该,又担心染上性病。巧遇街头预防性病、艾滋病宣传,越听越紧张,越看宣传资料越担心。遂自行买些治疗性病的药吃,懊悔不已,惴惴不安。 白天打工很累,晚上入睡难,多噩梦,易惊醒。四次查性病和二次查艾兹病都没发现问题。仍不放心,又去献血一次,想通过现代技术验血,看看自己到底是不是艾滋病病毒携带者,结果是阴性,但还是不放心,又怀疑可能是假阴性。近两月担心越来越重,惶惶不可终日。担心感染上艾滋病,这种病潜伏期有的很长,没有特效药可治。如果得了艾滋病死了,真对不起在农村操劳一生年迈的父母啊!近来又觉睾丸和肛门在不停地移动,疑心是艾滋病的早期症状。一月前某晚,在床上突然胸闷心慌,全身发冷,出冷汗,像要发疯样难受,恐慌不已。即跑到附近医院急诊,心率98次/分,心电图未发现特殊异常,开了些药吃后缓解。之后,既担心艾滋病,又担心自己会像那天晚上那样突然发作疯掉,终日惴惴不安,痛苦万分,曾想撞车致伤肢体来减轻心理痛苦。看过许多医生,吃过许多中药、西药,无大效果。又到书店和图书馆查看了些医学书,有的书上说可能是心理疾病,将信将疑。于2004年12月,数拾里外专程赶来心理咨询求助治疗。 来诊时显得焦虑不安,面色红润有汗,未坐下就主动讲诉上述病史及内心痛苦。觉得自己就要疯了,报着试试看心情首次来诊。身高1.7米,发育营养良好,心肺听诊无异常,心率80次/分钟。 诊断:疑病症(恐艾症)伴惊恐障碍。 治疗经过:耐心聆听其讲述痛苦发生、发展经过,以及各医疗机构检查治疗全过程之后,详细分析诊断之依据,并指出其性格缺陷。征得其知情同意后,综合运用适量抗焦虑,抗抑郁,抗强迫药物治疗,并配合催眠心理治疗,一、二周后症状即开始逐渐缓解,历时3个月余,临床疗效己达痊愈标准,恢复原生活、工作状态。 一年后随访:身体状况良好,现正谈女朋友,生活充实,能完成工作。再三感谢,帮助他再生。 参考文献: 艾滋病及其相关疾病诊疗常规,卢洪洲主编。上海: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2009.10;165~171
狂犬病(rabies)是由狂犬病毒引起的一种人畜共患的中枢神经系统急性传染病。因狂犬病患者有害怕喝水的突出临床表现,本病亦曾叫做“恐水病(hydrophobia)”,但患病动物没有这种特点。人患病主要临床表现为特有的狂躁、恐惧不安、怕风怕水、流涎和咽肌痉挛,最终发生瘫痪而危及生命。 1885年法国科学家巴斯德首次将利用兔脑脊髓制备的减毒狂犬疫苗应用于人体治疗获得成功,这是人类历史上首次征服狂犬病,从而为疫苗预防狂犬病开了先河。 狂犬病的临床表现可分为四期: 1.潜伏期:潜伏期长短不一最短3天最长6~7年,一般平均约20-90天。 在潜伏期中感染者没有任何症状。 2.前驱期:感染者开始出现全身不适、低热、头疼、恶心、疲倦、继而恐惧不安,烦躁失眠,对声、光、风等刺激敏感而有喉头紧缩感。在愈合的伤口及其神经支配区有痒、痛、麻及蚁走等感觉异常等症状。本期持续2-4天。 3.兴奋期:表现为高度兴奋,突出为极度的恐怖表情、恐水、怕风。体温升高(38-40度)、恐水为本病的特征,但是不是每一例都有。典型患者虽极渴而不敢饮,见水、闻水声、饮水或仅提及饮水时也可以引起咽喉肌严重痉挛。外界刺激如风、光、声也可引起咽肌痉挛,可有声音嘶哑,说话吐词不清,呼吸机痉挛可出现呼吸困难和发绀。交感神经功能亢进可表现为大量流延大汗淋漓,心率加快,血压升高。但病人神志多清楚,可有精神失常及幻觉出现等。本期1-3天。 4.麻痹期:如果患者能够渡过兴奋期而侥幸活下来,就会进入昏迷期,本期患者深度昏迷,但狂犬病的各种症状均不再明显,大多数进入此期的患者最终衰竭而死。患者常常因为咽喉部的痉挛而窒息身亡。 被误读和夸大的狂犬病: 国内长期对狂犬病夸大的宣传导致不必要的疫苗注射和民众恐慌,这并不有利于消除狂犬病。从“狂犬病”到“恐犬病”这一怪象之外,应考虑到对动物进行免疫才是根除狂犬病的最佳途径,按照泰国、巴西等经验看,只要能达到70%的免疫率,就能阻止狂犬病的传播。 夸大宣传的背后原因: 国际学术刊物《BMC传染病》曝中国疫情10年增加20多倍 2008年8月发表在国际学术杂志《BMC传染病》的一文《中国狂犬病趋势(1990-2001年)以及广东省暴露后治疗》,指出“1996年报道的狂犬病例只有159例,但到2006年这一数字跃升到3279例,增加了20多倍。”作为一种毒害人类神经非常强悍的病毒,狂犬病导致的死亡率几乎是100%。此消息一出,中国不少舆论和媒体开始报道狂犬病疫情回升背后的种种隐忧,使很多被狗咬伤的人产生恐慌。在这一情景下,中国绝大部分医院和卫生医疗机构,在接收狗咬患者后的处理方式一律为注射狂犬病疫苗。 媒体的宣传报道断章取义,导致民众对狂犬病恐慌 造成大众对狂犬病恐慌的原因之一,是媒体连篇累牍的“健康狗带狂犬病毒”的宣传。1992年,广东省卫生防疫站报告,对该省8个县、市的市场屠宰的1258只食用狗的脑标本进行检查,狂犬病毒抗原的平均阳性率为17.7%,最低的地方为10.8%,最高竟达30%。许多报刊上经常所说的健康狗的“带毒率”17.7%,来源就在这里。后来其他省市的防疫站相继进行一些调查,都宣称“健康犬带毒率”很高,多数报道的家犬带毒率为8%-15%,其中大部分为“健康”带毒。如山东省健康犬带毒率为15.3%和22.2%(邵县);吉林为15.8%;河北衡水市为23.7%。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一篇文章中说,上海的“受检犬中有40%为无症状的携带狂犬病毒”。 国内外疫苗公司兴风争抢中国市场:20-30亿的牟利空间 统计显示,中国被狗咬伤而注射狂犬病毒疫苗的数量,达到了1200万1500万支,按每支疫苗200元计算,总计达到20至30亿元。中国已经成为全世界狂犬疫苗消费的最大市场。在这一环境下,国内外数十家疫苗公司抢夺市场的竞争很激烈,一些疫苗公司故意夸大狂犬病在人体内的潜伏期。 健康犬携毒被夸大 据一篇摘自《健康报》的报道说: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我国湖南、江西、广东、广西和贵州等狂犬病高发地区的流行病学调查,“外观健康犬的脑内带毒率约15%,对人群健康造成很大威胁。”北京疾病控制中心一位主管医生在《健康报》上回答3位对狂犬病焦虑的读者说:人被健康的犬咬伤后,也可发生狂犬病是肯定的。在央视新闻频道的一个专题节目中,主持人水均益又引用一个据说是官方的数字“健康狗有2-6%带狂犬病毒”。 “健康犬也携带病毒”的传播,导致被咬者极度恐惧 由于“健康犬能携带并传播狂犬病毒”的认识普遍存在,不少被犬所伤者长期处在极度恐惧中。支持健康犬带毒的,也仅是国内的部分不明真相的医生。这些医生的对于狗咬患者的答复通常是:健康的狗也可以带病毒,而狂犬病的潜伏期很长,可达十年二十年,乃至三十年,所以也可能发病。因此,要接种狂犬疫苗,最好还要测定血清的狂犬病毒的抗体水平,了解疫苗接种是否有效。这种回答是造成大众对狂犬病无端恐慌的主要原因。 英美疾控中心证明:健康犬传播病毒非常罕见 美国疾病控制中心(CDC)狂犬病科主任鲁普雷希特博士曾在从尼日利亚疫区的外观健康狗中分离到狂犬病毒,但他认为:“在狗狂犬病高发的地方性疫区,理论上可能有‘带毒状态’的狗存在。虽然狗的健康带毒在学术上有异议,但与狂犬病的持续存在、预防和控制几乎没有什么关系。”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CDC)传染病预防控制所与美国CDC、贵州省CDC、美国佐治亚大学等单位联合研究得出的结论,否定了“健康犬能传播狂犬病毒”之说。该研究报告近日发表在《传病媒介与动物传染病》(Vector-Borne and Zoonotic Diseases)杂志上。 北京疾病控制中心一位主管医生在《健康报》回答读者问题称被健康犬咬伤也会得狂犬病。英国牛津大学研究狂犬病的专家玛丽·瓦列尔(MaryWarrell)对此表示“除了中国,所有的证据都表明那是非常罕见的。” 潜伏周期被夸大 世界卫生组织通过翔实的研究证明,狂犬病病毒的潜伏期为2周到3个月,99%在一年内发作,超过1年已少见,潜伏最长为6年。中国有所谓狂犬病潜伏期长达20年之类的疫情记录个例,但都无法确认这些个例是跟狂犬病有关。 世卫组织已证明狂犬病潜伏期99%在1年内 世界卫生组织通过翔实的研究证明,狂犬病病毒的潜伏期为2周到3个月,99%在一年内发作,超过1年已少见,潜伏最长为6年,美国学者1991年在专业杂志上报告了该病例(据2005年世界卫生组织出版的《931号专家技术报告》)。死者为菲律宾移民,移民美国后未曾离开过美国。由于在美国本土感染狂犬病的机会极少,而且经部分基因序列分析的结果证明,从死者脑内分离的狂犬病毒与死者来源国家流行的毒株相同,所以该报告以迄今最令人信服的证据证明了狂犬病的潜伏期可能长达6年。 中国曾记录长潜伏期病例,但无确凿证据是狂犬病 中国关于狂犬病长潜伏期迄今科学价值最高的一个病例,是上海市CDC于1998年报告的一个病例:某大学一名三年级的大学生可能因多年前感染狂犬病而致死,有实验室证据可确诊为狂犬病(分离到病毒)。据说他仅在10岁前曾在原籍农村被狗咬伤过,以后从未接种过狂犬病疫苗。但此病例的病史资料证据并不充分,无法排除二次感染的可能。 在中国东南部狂犬病重点疫区,特别是农村地区,实际上很难排除在较近的时间有其他未觉察的感染机会(如在皮肤有破口的情况下与带毒动物有接触),尚无法确切证明其潜伏期长达十多年,只能作为罕见的可疑病例。至于中国某些例子,世界卫生组织表示怀疑,世界上并没有发现有证据的长期潜伏例子,传染病医学专家并认为有可能是误诊或二次暴露(指的是第二次被动物咬伤)。 疫苗注射被夸大 误区一:被狗咬后必须在24小时内注射狂犬疫苗 被狗咬后必须在24小时之内注射狂犬病疫苗,似乎已经成了人们的常识,但传染学家认为这是误区。狗咬后的处理方法应该参照WHO给出的“10天观察法”,在进行伤口的处理消毒之后,最好能对咬人的狗或猫进行隔离观察,如果狗或猫在咬伤人后10天内还没有死去,就证明咬人的狗或者猫事发时唾液中是不含有狂犬病毒的;据世卫组织的研究证明,只有在狗或猫死亡前几天才是狂犬病传染期,被咬才有危险,观察期间如果猫狗死去,则人可以补打狂犬病疫苗,而不是非要在被咬24小时之内;如果是其他动物,则不要用10天观察期立即打。此前中国CDC发言人说“10天观察法”不适用中国,因为亚洲的毒株与其他地区不同,但WHO在泰国的实验就证明:10天观察法有效,因为整个亚洲犬类动物中只有I型传统狂犬病毒。据世界卫生组织有关规定,狂犬病疫苗注射原则上是接种越早效果越好,最好是在24小时内注射,超过24小时注射疫苗的,只要在疫苗刺激机体产生足够的免疫抗体之前人还没有发病,疫苗就可以发挥效用,因此,补种疫苗是有效果的。卫生和药品监管部门也将继续加强对狂犬病疫苗的不良反应监测工作。 误区二:被狗咬伤或舔舐伤口必须要注射疫苗 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基因工程室研究员透露:狂犬病主要在我国人口稠密的东南部以及云南、贵州、四川等地流行,如果完全不进行暴露后预防(即注射狂犬病疫苗),我国每年狂犬病死亡人数预计为3万人;而狂犬病疫苗年使用量达1500万人份,这表明其中99.8%的人原本可以不接种。美国疾控组织2008年发布报告,对可能传播狂犬病的8种情况的发生概率进行评估,其中(非狂犬病流行地区)犬咬伤、猫舔舐、犬舔舐、在医院与狂犬病患者接触等4种情况的发病概率最高为1/10万,通常不必进行疫苗注射处置。美国大概每年被咬的是一百多万人,真正打疫苗的只有一万多人,最高是三万人,反过来讲九十多万人都不需要。 误区三:疫苗只能预防一次,再次被咬还需注射 有着84年历史的泰国色瓦巴哈女王纪念研究所,是世界卫生组织狂犬病发病机制及防治研究合作中心,这里的专家对于疫苗的使用问题给出的答复是,只给病人注射3支疫苗(在当天,第三天,第七天),这3支疫苗对未来的预防已经足够了,而且将来再次被疯动物咬伤也不用注射免疫血清;而且如果咬伤人类的狗在观察10天后还保持健康的话,就会停止对患者的治疗。国家药监局网站对于再次注射疫苗的描述为:接种过狂犬病疫苗者,如果再次接种的话会在较短时间内产生较好的免疫保护效果。 总结:WHO狂犬病疫苗接种指导方案: 世界卫生组织WorldHealthOrganization--简称“WHO”的狂犬病研究中心的权威说法是这样的。 1、被有疾病症状的或与健康猫(狗)行为有异常的犬(猫)等温血动物咬伤,在你被咬伤后,要尽快去注射狂犬病疫苗,同时观察咬你的猫(狗),如果10天内,这个猫或狗还没有狂犬病发病,你就可以终止狂犬病疫苗注射,可以判定你根本没有被传染上狂犬病。 2、健康狗(猫等动物)不带毒。(“带毒”是医学术语,意思是“有传染性”,这里“不带毒”指的是,即使猫狗携带了狂犬病病毒,在它们没有发病前,是不具备传染性的。)(不用打针!) 3、狂犬病毒病理是病毒侵袭动物脑细胞引起狂犬病发作,这时动物一般都会出现非常明显的异常情况,很容易识别。这时动物的唾液才带毒(有病毒),具备传染性,如果被这样的动物咬伤一定要打狂犬病疫苗。 4、狗(猫),只有狂犬病发作后才带毒。已经发作狂犬症的温血动物咬人,才有可能通过唾液将狂犬病毒传播到人身上,这时你需要打狂犬病预防。 5、鉴于狗、猫等温血动物在狂犬病发作后3到5天内100%死亡(有文献说有罕见的是8天死亡)。所以,只有在它死亡前3-5天内才是传染期,被咬才有危险。即使你被咬了,10天内这个犬(猫)没有狂犬病发病死亡你也不用担心,因为咬你的时候并不在传染期。(10天是世界卫生组织特意延长的安全观察期限)(此期限最初为泰国博士提出,注意,泰国也是狂犬病高发地区,也是疫区) 6、狂犬病有潜伏期,世界卫生组织通过翔实的研究,多数是20天到2月,最长期限是6年,至于我国某些例子(19年),世界卫生组织表示怀疑,世界上并没有发现有证据的长期潜伏例子,传染病医学专家并认为有可能是误诊或二次暴露(医学术语,第二次被传播)。 7、狂犬病预苗可以延迟打。(如果你曾被咬伤,并且已经过了6年,你可以放心了,如果在6年内陈旧伤,你不放心可以再次接种狂犬病预苗,等同一次暴露(第一次被咬)。(只是这时要先打两针)
梅毒西医治疗: 梅毒的治疗现在主要以西药为主,自从青霉素用于治疗梅毒有奇效之后,中药基本不在作为主要医疗手段,只是起辅助作用,那下面就简单介绍一下西药治疗不同阶段梅毒的方法: (一)早期梅毒(包括一期、二期梅毒及早期潜伏梅毒) 1、青霉素疗法 (1)苄星青霉素G(长效西林)240万u,分两侧臀部肌注,每周1次,共3~6次。 (2)普鲁卡因青霉素G80万u/日,肌注,连续10~15天,总量800万u~1200万u。 2、对青霉素过敏者 (1)盐酸四环素500mg,4次/日,口服,连服15天。 (2)强力霉素100mg,2次/日,连服15天。 (二)三期梅毒(包括三期皮肤、粘膜、骨骼梅毒、晚期潜伏梅毒)及二期复发梅毒。 1、青霉素 (1)苄星青霉素G240万u,1次/周,肌注,共3次。 (2)普鲁卡因青霉素G80万u/日,肌注,连续20天。 2、对青霉素过敏者 (1)盐酸四环素500mg,4次/日,口服,连服30天。 (2)强力霉素100mg,2次/日,连服30天。 (三)梅毒性心血管病 应住院治疗,如有心衰,首先治疗心衰,待心功能代偿时,从小剂量开始注射青霉素,如水剂青霉素G,首日10万u,1次/日,肌注。第二日10万u,2次/日,肌注,第三日20万u,2次/日,肌注。自第4日起按如下方案治疗(为避免吉海氏反应,可在青霉素注射前一天口服强的松20mg/次,1次/日,连续3天)。 1、普鲁卡因青霉素G80u/日,肌注,连续15天为一疗程,共两疗程,疗程间休药2周。 2、四环素500mg,4次/日,连服30天。 (四)神经梅毒 应住院治疗,为避免治疗中产生吉海氏反应,在注射青霉素前一天口服强的松,每次20mg,1次/日,连续3天。 1、水剂青霉素G,每天1200万u,静脉点滴(每4小时200万u),连续14天。 2、普鲁卡因青霉素G,每天120万u,肌肉注射,同时口服丙磺舒每次0.5g,4次/日,共10~14天。必要时再用苄星青霉素G,240万u,1次/周,肌注,连续3周。 (五)妊娠合并梅毒 1、普鲁卡因青霉素G,80万u/日,肌注,连续10天。妊娠初3个月内,注射一疗程,妊娠末3个月注射一疗程。 2、对青霉素过敏者,用红霉素治疗,每次500mg,4次/日,早期悔毒连服15天,二期复发及晚期梅毒连服30天。妊娠初3个月与妊娠末3个月各进行一个疗程(禁用四环素)。但其所生婴儿应用青霉素补治。 (六)先天性梅毒 1、早期先天梅毒(2岁以内)脑脊液异常者: (1)水剂青霉素G,5万u/kg体重,每日分2次静脉点滴,共10~14天。 (2)普鲁卡因青霉素G,每日5万u/kg体重,肌注,连续10天~14天。 脑脊液正常者: 苄星青霉素G,5万u/kg体重,一次注射(分两侧臀肌)。如无条件检查脑脊液者,可按脑脊液异常者治疗。 2、晚期先天梅毒(2岁以上) 普鲁卡因青霉素G,每日5万u/kg体重,肌注,连续10天为一疗程(不超过成人剂量)。 8岁以下儿童禁用四环素。 先天梅毒对青霉素过敏者可用红霉素治疗,每日7.5~12.5mg/kg体重,分4次服,连服30天。 梅毒治疗应该注意,梅毒诊断必须明确,治疗越早效果越好,剂量必须足够,疗程必须规则,治疗后要追踪观察。应对传染源及性侣或性接触者同时进行检查和梅毒治疗治疗。 孕妇的梅毒治疗事项 1、有梅毒病史的已婚妇女在孕前一定进行全面梅毒检查 有过不洁性生活或者曾感染过梅毒的女性在打算怀孕前,最好去正规医院做全面梅毒检测,对于那些梅毒治疗完成、梅毒症状不明显的已婚女性也要在确定梅毒完全治愈后,才能怀孕。 梅毒检测的项目应包括梅毒血清筛查试验(如VSR或RPR试验)、梅毒试验以及FTAABS或TPHA试验,其中的任何一种结果为阳性都需要选用淋梅清等药物继续进行驱梅治疗。 如果梅毒孕妇在妊娠3个月检查结果依然为阴性,则需再治疗一次;如果妊娠末3个月血清学试验为阳性,则更需要完全治疗梅毒了。 2、健康孕妇妊娠期感染梅毒的治疗事项 健康的孕妇如果在妊娠期内感染梅毒,这时的血清检查结果可能是阴性的,在妊娠末3个月一定要及时给予驱梅治疗。 疗效 现在通常是用梅毒血清学的检测来加以判断,目前各大医院比较常用的是RPR(快速血浆反应素环状卡片试验)和TPHA(梅毒螺旋体血球凝集试验)。 是非特异性梅毒血清学试验,常用于早期诊断梅毒,但对潜伏期梅毒、神经梅毒不敏感。TPHA检测血清中特异性梅毒螺旋体抗体,有较高的敏感性和特异性。本法检测一旦阳性,无论治疗与否或疾病是否活动,通常终身保持阳性不变,其滴度变化与梅毒是否活动无关,故不能作为评价疗效或判定复发与再感染的指标,只能够作为梅毒的确认试验。 凡确诊为梅毒者,治疗前最好做定量试验。两次定量试验滴度变化相差2个稀释度以上时,才可判定滴度下降。梅毒患者在经过正规治疗以后,头三个月应当每月复查一次RPR的滴度,以后的可改为每三个月复查一次RPR,第二年每三个月或每半年复查一次RPR,以观察比较当次与前几次的RPR滴度变化的情况。因此,梅毒患者治疗后的随访观察一般在两年的时间。如果每次检测的RPR的滴度呈现不断下降的趋势,说明抗梅治疗是有效的。如果连续三次到四次检测的结果都是阴性,则可以认为该患者的梅毒已经治愈。 梅毒患者在抗梅治疗后,其血清反应一般有3种变化的可能: (1)血清阴转。 (2)血清滴度降低不阴转,或血清抵抗。 (3)血清反应表明复发。 各期梅毒接受不同药物的治疗,血清反应阴转率可有差别。早期梅毒接受任何抗梅药物治疗,血清阴转率皆高,通常在1年内可达70%~95%,个别报告可达100%。当早期梅毒正规抗梅治疗后6个月,或晚期梅毒正规抗梅治疗后12个月,血清反应仍然维持阳性,在临床上称之为血清抵抗或血清固定,发生原因可能与体内仍有潜在的活动性病变、患者免疫力持久、对抗梅治疗剂量不足或有耐药等因素有关。三期梅毒的实质性神经梅毒(如脊髓痨、麻痹性痴呆)即使经长期正规的抗梅治疗,仍然有50%~80%的病人会发生血清抵抗。早诊断、早治疗、足疗程是避免发生血清抵抗的最佳手段。 如果梅毒患者接受了不足量的抗梅治疗后,血清反应可以在暂时阴转后不久又转为阳性,或者滴度升高4倍(如由1:2升至1:8),此即谓“血清复发”,由此可见,抗梅治疗的正规足量与否与血清复发存在着密切关系。 综上所述,梅毒的治疗宜早期正规足量,RPR滴度的前后比较可以观察到抗梅治疗的疗效。 梅毒中医治疗: 1、一期梅毒之肝经湿热证 【主证】多见于一期梅毒,外生殖器疳疮质硬而润,或伴有横痃,杨梅疮多在下肢、腹部、阴部,兼见口苦口干,小便黄赤,大便秘结,舌质红,苔黄腻,脉弦滑。 【治法】治疗以清热利湿、解毒驱梅为主。 【方药】选用龙胆泻肝汤加减:龙胆草、栀子、黄芩、柴胡、生地、泽泻、当归、车前子、木通、金银花、土茯苓、虎杖、甘草等。 2、二期梅毒之血热蕴毒证 【主证】多见于二期梅毒,周身起杨梅疮,色如玫瑰,不痛不痒,或见丘疹、脓疱、鳞屑,兼见口干咽燥,口舌生疮,大便秘结,舌质红绛,苔薄黄或少苔,脉细滑或细数。 【治法】治疗以凉血解毒、泻热散瘀为主。 【方药】以清营汤合桃红四物汤加减:水牛角粉、生地、玄参、竹叶心、金银花、连翘、黄连、丹参、麦冬、桃仁、红花、芍药、川芎、甘草等。 3、三期梅毒之脊髓痨者肝肾亏损证 【主证】见于三期梅毒脊髓痨者,患病可达数十年之久,逐渐两足瘫痪或痿弱不行,肌肤麻木或虫行作痒,筋骨窜痛,腰膝酸软,小便困难,舌质淡,苔薄白,脉沉细弱。 【治法】治疗以滋补肝肾、填髓熄风为主, 【方药】选用地黄饮子加减:地黄、巴戟天、山茱萸、肉苁蓉、附子、茯苓、远志、菖蒲、麦冬、五味子、石斛、薄荷、生姜、大枣等。 4、杨梅结毒之毒结筋骨证 【主证】见于杨梅结毒,患病日久,在四肢、头面、鼻咽部出现树胶肿,伴关节、骨筋作痛,行走不便,肌肉消瘦,疼痛夜甚,舌质暗,苔薄白或灰或黄,脉沉细涩。 【治法】治疗以活血解毒、通络止痛为主。 【方药】选用五虎汤加减:五灵脂、木鳖子、穿山甲、白芷、大黄、全蝎、僵蚕、蜈蚣、斑蝥等。 5、心血管梅毒之心肾亏虚证 【主证】见于心血管梅毒患者,症见心慌气短,神疲乏力,下肢浮肿,唇甲青紫,腰膝酸软,动则气喘,舌质淡有齿痕,苔薄白而润,脉沉弱或结代。 【治法】治疗以养心补肾、祛瘀通阳为主。 【方药】选用苓桂术甘汤加减: 茯苓、桂枝、白术、甘草等。
艾滋病在世界已是高发流行疾病。性传播是艾滋病的主要传染途径(约70%),其他还可通过血液和母婴传染。艾滋病病毒也叫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是一种能攻击人体免疫系统中最重要的T4淋巴细胞的病毒,HIV本身并不会引发任何疾病,而是当免疫系统被HIV破坏后,人体由于抵抗能力过低,不能抵抗对生命有威胁的病菌,从而发生多种极为少见的、不可治愈的感染和肿瘤。一般治疗成功的几率比较小。目前尚无预防艾滋病的有效疫苗,因此最重要的是采取预防措施。当高危行为后一定要检测HIV抗体,当你拿到HIV抗体检测的报告单时能读懂结果吗?现有3种结果:分别是阴性、阳性和不确定。绝大多数情况下都是阴性或阳性,出现不确定结果情况很少。 1.阴性结果: (1)指被检测者处于窗口期。HIV进入人体后,需要经过一段时间才会产生HIV抗体,在此期间抗体检测呈阴性,这段时间为窗口期,也是HIV从感染到能够检测出来的最短时间。窗口期是依照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临床病毒研究所主任、医学博士曹韵贞教授的六周论为标准,一般窗口期为2~6周,保守些12周。以高危发生的日期开始计算,2周后即可开始检测。拿到一个阴性结果,首先要确定窗口期是否已过,如果确定最后一次高危行为距抽血做检测时已过窗口期,这时基本可以确定被检测者未感染HIV。如果窗口期未过或者抽血化验之后又发生了高危行为,同样也不能确定抽血者没有感染HIV。 (2)指被检测者未感染HIV。如果检测结果阴性,最后一次高危行为又过了窗口期,那么可以确定受检者未感染HIV。 2.阳性结果: (1)HIV抗体检测结果阳性,表明一个人感染了HIV ,并具有传染性。 (2)HIV抗体检测结果阳性,并非就意味着一个人已经得了艾滋病,也不能说明患者处于疾病发展的哪个阶段。若要判断疾病的进展,还要根据患者的临床症状,进一步做CD4细胞计数和HIV载量检查。 (3)对于不满18个月的婴儿,则不能根据其HIV抗体检测结果阳性就盲目判断该婴儿感染了HIV ,因为HIV抗体阳性母亲的免疫球蛋白G可通过胎盘进入胎儿体内。抗体在婴儿体内将维持9~12个月或更长时间。婴儿出生后9~12个月内的HIV抗体检测,阴性者可排除HIV感染,阳性者在18个月时再做HIV抗体检测,结果阴性才可排除HIV感染。 3.不确定结果: 指进行HIV抗体检测的确认试验时,检测结果不是阴性,又不够阳性标准,介于阳性与阴性之间的一种结果。出现不确定结果者一般建议过3个月后再复查。 出现不确定结果一般有以下3个原因: (1)指感染处于窗口期,从HIV进入体内到检测这段时间还不够长,因此血清中还没有形成能检测到的抗体。 (2)指艾滋病进展到终末期,抗体水平下降。 (3)可能是其他原因,如:某些恶性疾病、怀孕、输血或器官移植等情况,身体会产生一些抗体,其反应与HIV的某些蛋白抗体所引起的反应相似,且含量较低。
耐药结核病是对一种或多种抗结核药物耐药的结核病,至少对异烟肼和利福平同时耐药的结核病称为耐多药结核病。耐药结核病的确定,是通过患者留取痰标本,在实验室进行结核菌的培养以及药物敏感试验测定,从而确定是否为耐药结核病。这种结核病的治疗极为困难。在治疗方案的设计等方面不够合理,极易引发更多、更严重的耐药。为此,有必要根据病人的具体情况进行综合治疗,包括化学治疗、免疫治疗、手术治疗和介入治疗。化疗原则(1)在有条件开展结核菌培养并作药敏试验的地方,应以药敏试验结果为指导、选择含3种以上敏感药物组成新的方案;(2)未获结核菌药敏试验前或无条件做药敏试验的地方需根据患者既往用药历史和本地区耐药情况选择可能敏感药组成新方案;(3)保证有足够的疗程,全疗程应在18-24个月;(4) 药物剂量根据体重制定;(5) 化疗方案确定后,保证方案能够按要求实施,尽可能将患者纳入耐药结核病控制策略,便于督导管理;(6)及时发现并正确处理药物不良反应,增加病人治疗的依从性。
一、全球耐利福平/耐多药结核病负担 耐药监测数据显示,3.9%的新病人和21%的复治结核病人会发展为耐利福平或耐多药结核病(MDR / RR-TB)。 约9.5%的耐多药病例会发展为广泛耐多药(XDR-TB)。 据估计,2015年全球发生58万例新的耐利福平或耐多药结核病例(48万例耐多药结核病和另外10万例耐利福平病例),导致25万例死亡。 大多数病例和死亡发生在亚洲。迄今为止,全球共117个国家报告了至少1例广泛耐多药病例。 二、耐利福平/耐多药结核病的检测 2015年,全球报告30%的结核病患者接受了MDR / RR-TB检测,高于2014年的22%。这一改善部分原因是由于快速分子检测技术使用的不断扩大。 除了检测数增加,2015年发现的MDR / RR-TB病例达到13.2万例,比2014年略有增加(高于12.2 万例)。 三、治疗结局 2013年开始治疗的MDR / RR-TB患者成功治愈率是52%,而17%的患者死亡,9%的患者治疗失败(22%的患者失访或未评估)。 XDR-TB患者的治疗成功率仅为26%。 2015年全球新发58万MDR / RR-TB病例 2015年全球接受检测的MDR / RR-TB病例共13.2万例 2015年治疗的耐多药结核病人共12.5万例 2013年开始治疗的MDR / RR-TB病例的治疗成功率是52% 四、新的耐利福平/耐多药结核病化疗方案 非洲和亚洲至少23个国家推出了短程耐多药结核病治疗方案,在特定研究条件下取得了较高的治疗成功率(87-90%)。世卫组织现在推荐对选择的不耐氟喹诺酮类药物或二线注射剂的耐利福平/耐多药结核病患者使用标准化的短程化疗方案。 五、耐多药结核病治疗的新政策 在2015年底,已经有至少70个国家使用贝达喹啉、39个国家使用德拉马尼。 2016年5月,世界卫生组织发布了(1)线性探针检测快速诊断对氟喹诺酮类药物和二线注射剂的耐药和(2)关于耐药/耐多药结核病的治疗。这些建议将有助于各国根据可获得的最佳证据落实政策,改善耐多药结核病治疗的覆盖面和成功率。
2015年美国疾病控制中心性传播疾病诊断和治疗指南 ———梅毒的诊断和治疗指南 梅毒是梅毒螺旋体引起的系统性疾病。为指导治疗及随访,将梅毒分成三期:一期梅毒(如感染部位溃疡或硬下疳)、二期梅毒(包括但不仅限于皮疹、皮肤黏膜病变及淋巴结病变)和三期梅毒(如心脏病变或树胶肿)。缺乏临床表现,仅血清学检查阳性的梅毒螺旋体感染称潜伏梅毒,感染期在1年内称为早期潜伏梅毒,其余的称为晚期潜伏梅毒或分期未明的潜伏梅毒。神经梅毒可以出现在梅毒的各期。早期神经系统表现有颅神经功能障碍、脑膜炎、卒中、精神状态的急性改变及听力、视力异常。晚期神经系统表现(如三期梅毒)出现在感染后10~30年内。 一、诊断 螺旋体检查:病损分泌物做抹片,在暗视野显微镜下见到可活动的梅毒螺旋体即可确诊。 血清学检查:包括非螺旋体试验和螺旋体试验。 非螺旋体试验包括快速血浆反应素试验(RPR)或性病研究试验(VDRL);螺旋体试验包括荧光螺旋体抗体吸收试验(FTA-ABS)、梅毒螺旋体颗粒凝集试验(TP-PA)和梅毒酶联免疫吸附试验(ELISA)等。 非螺旋体试验抗体滴度与梅毒活动期相关,可以用于评价疗效。治疗后非螺旋体试验抗体滴度可以下降甚至转阴,有些患者规范治疗后非螺旋体试验抗体可以持续存在,称为“血清固定”。大部分梅毒患者螺旋体试验可以终生持续阳性。螺旋体试验抗体滴度与疗效无关。部分临床实验室将螺旋体试验用作梅毒初筛试验。梅毒初筛试验阳性的患者需进行标准的非螺旋体试验,根据非螺旋体试验抗体滴度决定进一步治疗方案。若非螺旋体试验阴性,则应行另外一种螺旋体试验。若第2次螺旋体试验阳性,除其性生活史提示有再次感染可能,既往接受过治疗的患者不需要进一步处理,应在2~4周后再次进行非螺旋体试验,避免漏诊早期感染。未接受过治疗的患者应给予治疗。除了病史或查体提示近期感染的患者外,其余按晚期潜伏梅毒治疗。若第2次螺旋体试验阴性,流行病学风险及临床上考虑梅毒可能性低时,不建议进一步检查及治疗。若第2次螺旋体试验结果为弱阳性,在低危情况下,也不建议治疗。对于合并HIV感染患者,血清学检查也可以用于梅毒的诊断及疗效评价。当临床表现提示早期潜伏梅毒,而血清学检查阴性时,对于有梅毒高危因素的患者应进行预防性治疗,并考虑进一步检查。 脑脊液检查:脑脊液检查包括脑脊液细胞计数、蛋白测定和脑脊液VDRL。神经梅毒的诊断:(1)血清学检查阳性;(2)神经系统症状及体征;(3)脑脊液检查异常(脑脊液细胞计数或蛋白测定异常,加上脑脊液VDRL阳性)。脑脊液VDRL诊断神经梅毒的特异度高,但灵敏度低。如果患者有神经系统症状及体征,脑脊液VDRL阳性,在排除血液污染后,可诊断神经梅毒。脑脊液VDRL阴性,临床上出现神经梅毒的症状和体征,血清学检查阳性时,如果脑脊液细胞计数或蛋白测定异常,考虑诊断神经梅毒。也可以考虑行脑脊液FTA-ABS。与脑脊液VDRL相比,脑脊液FTA-AB阴性,尤其对于神经系统表现没有特异性的患者,不应考虑神经梅。对于合并HIV感染的患者,脑脊液细胞计数会偏高(白细胞>5/mm3),为提高诊断准确性,这类患者脑脊液细胞计数异常的标准应提高为白细胞>20/mm3。 二、治疗 各期梅毒的首选治疗药物均为青霉素G。根据分期和临床表现决定剂型、剂量和疗程。 (一)、不同时期梅毒的治疗 1.一期梅毒、二期梅毒 推荐方案:成人推荐方案,苄星青霉素,240万U,单次,肌肉注射。新生儿及儿童推荐方案,苄星青霉素,5万U/kg,最大剂量240万U,单次,肌肉注射。 随访、疗效评价和重复治疗:在治疗后第6个月、第12个月进行非螺旋体试验评价疗效,如果疗效不确定或怀疑再次感染梅毒,可以增加随访次数。如在治疗后6个月内临床症状及体征持续存在或再次出现,或持续2周出现血清学检查抗体滴度增高4倍或以上,应视为治疗失败或再次感染梅毒,对于此类患者没有标准的治疗方法,至少应追踪临床表现、血清学检查、HIV检查及脑脊液检查,如果无法随访,应予以重新治疗。推荐经脑脊液检查排除神经梅毒后,予以苄星青霉素,240万U,1次/周,肌肉注射,共3次。 特殊情况:青霉素过敏。多西霉素100 mg,口服,2次/d,连续14d。四环素500 mg,4次/d,口服,连续14d。头孢曲松1~2g,1次/d,肌肉注射或静脉滴注,连续10~14d。阿奇霉素2g,单次口服,对某些一期梅毒及二期梅毒有效,仅当青霉素或多西霉素治疗无效时可以选用。阿奇霉素方案不能用于男-男性交者、合并HIV感染患者和孕妇。若青霉素过敏者的依从性及随访追踪不能确定时,应先行脱敏治疗后予以苄星青霉素治疗。 2.三期梅毒:包括神经梅毒和潜伏梅毒以外的晚期梅毒,如心血管梅毒或梅毒瘤树胶肿等。 推荐方案:苄星青霉素,240万U,1次/周,肌肉注射,共3次。 其他治疗:三期梅毒患者治疗前应行HIV检查及脑脊液检查。随访缺乏相关研究。 特殊情况:青霉素过敏者的治疗应与感染病学专家商讨。 3.神经梅毒 治疗方案:推荐方案,青霉素1800~2400万U/d,300~400万U/4h,静脉滴注或持续静脉滴注,连续10~14d。若患者依从性好,也可考虑以下方案:普鲁卡因青霉素240万U,1次/d,肌肉注射;丙磺舒500mg,4次/d,口服,连续10~14d。可考虑在推荐方案或替代方案治疗结束后予以苄星青霉素240万U,1次/周,肌肉注射,共3次。 其他:虽然全身性应用糖皮质激素是常用的辅助治疗,但目前仍无证据证明应用这类药物是有益的。 随访:在治疗后每6个月进行脑脊液检查,直到脑脊液细胞计数正常。治疗后6个月脑脊液细胞计数无下降或治疗后2年脑脊液细胞计数和蛋白未降至完全正常,予以重复治疗。 特殊情况:青霉素过敏。头孢曲松2g,1次/d,肌肉注射或静脉滴注,连续10~14d。 4.潜伏梅毒 血清学检查阳性,排除一期、二期、三期梅毒。诊断早期潜伏梅毒的依据:在过去12个月内出现唯一可能的暴露,且符合以下条件:确有血清学检查转阳或持续2周以上非螺旋体试验抗体滴度升高4倍或以上;明确的一期梅毒或二期梅毒症状;其性伴侣存在一期梅毒或二期梅毒或早期潜伏梅毒。不符合上述条件,没有临床症状,血清学检查阳性的患者应诊断为晚期潜伏梅毒或分期未明的潜伏梅毒。 治疗:成人,(1)早期潜伏梅毒治疗推荐方案:苄星青霉素240万U,单次,肌肉注射。(2)晚期潜伏梅毒或分期未明的潜伏梅毒治疗推荐方案:苄星青霉素240万U,1次/周,肌肉注射,共3次,总剂量720万U。新生儿及儿童:(1)早期潜伏梅毒治疗推荐方案:苄星青霉素5万U/kg,最大剂量240万U,单次,肌肉注射。(2)晚期潜伏梅毒治疗推荐方案:苄星青霉素5万U/kg,每次最大剂量240万U,1次/周,肌肉注射,共3次(总量为15万U/kg,最大剂量720万U)。 随访和疗效评价:在治疗后第6、12、24个月进行非螺旋体试验评价疗效。符合以下条件时需要脑脊液检查排除神经梅毒:(1)非螺旋体试验抗体滴度持续2周以上升高4倍或以上;(2)治疗后1~2年内,原来升高的非螺旋体试验抗体滴度(≥1∶32)下降小于4倍;(3)出现梅毒的症状或体征。若脑脊液检查异常应按神经梅毒治疗。 特殊情况:青霉素过敏。多西霉素100 mg,2次/d,口服,连续28d。四环素500 mg,口服,4次/d,连续28d。头孢曲松,剂量及用法有待商榷。青霉素过敏的患者,如果用药依从性差或不能保证随访时,应经脱敏治疗后使用苄星青霉素。 (二)、妊娠梅毒 孕妇均应在第1次产前检查时行梅毒血清学检查。可用非螺旋体试验或螺旋体试验中的一种检查方法进行梅毒筛查。螺旋体试验阳性孕妇应行非螺旋体试验,以便评价疗效。对梅毒高发地区孕妇或梅毒高危孕妇,在妊娠第28~32周及分娩前再次筛查。妊娠20周以上死胎史者均需要行梅毒血清学检查。所有孕妇在妊娠期间至少做1次梅毒血清学检查,如果未进行梅毒血清学检查,新生儿则不能出院。 1.诊断:除病历清楚记录既往曾接受规律抗梅毒治疗或梅毒血清学检查非螺旋体试验抗体滴度下降良好,梅毒血清学检查阳性孕妇均视为梅毒患者。螺旋体试验用于产前梅毒筛查,若为阳性,应行非螺旋体试验。若非螺旋体试验阴性,应再次行螺旋体试验(首选TP-PA),最好用同一标本。若第2次螺旋体试验阳性,可确诊梅毒或既往梅毒病史。既往曾接受规范治疗者,不需要进一步治疗,否则应进行梅毒分期并根据梅毒分期进行治疗。若第2次螺旋体试验阴性,对于低危孕妇且否认梅毒病史者,初次螺旋体试验则为假阳性。对于低危孕妇,无临床表现,性伴侣临床及血清学检查阴性,应于4周后再次行血清学检查,若RPR和TP-PA仍为阴性,则不需要治疗。若随访困难,否认抗梅毒治疗病史者应根据梅毒分期进行治疗。 2.治疗:根据孕妇梅毒分期采用相应的青霉素方案治疗。 其他治疗:一期梅毒、二期梅毒及早期潜伏梅毒,可以在治疗结束后1周再次予以苄星青霉素,240万U,肌肉注射。妊娠20周以上的梅毒孕妇应行胎儿彩色超声检查,排除先天梅毒。胎儿及胎盘梅毒感染的B超表现(如肝肿大、腹腔积液、水肿及胎盘增厚)提示治疗失败,此时应与产科专家商讨进一步处理。如治疗中断应重新开始治疗。 随访和疗效评价:多数孕妇在能做出疗效评价之前分娩。在妊娠第28~32周和分娩时进行非螺旋体试验评价疗效。对高危人群或梅毒高发地区孕妇需要每月检查非螺旋体试验,以发现再感染。如果在治疗30d内分娩,临床感染症状持续至分娩,或分娩时产妇非螺旋体试验抗体滴度较治疗前高4倍,提示孕妇治疗可能不足。 特殊情况:青霉素过敏。首先深入探究其过敏史的可靠性,必要时重做青霉素皮肤试验。对青霉素过敏者,首选脱敏治疗后再予以青霉素治疗。脱敏治疗一定要在有急救药物及设施的医院进行。脱敏治疗是暂时的,患者日后对青霉素仍可过敏。四环素和多西环素禁用于孕妇。红霉素和阿奇霉素对胎儿感染梅毒疗效差,不用于治疗妊娠梅毒。目前尚无资料推荐应用头孢曲松治疗妊娠梅毒。 (三)、先天梅毒 有效预防和发现先天梅毒取决于发现孕妇梅毒,取决于孕妇第1次产前检查时常规进行梅毒血清学检查。对于先天梅毒高危社区和人群,在妊娠28周和分娩时均应获得其梅毒血清学检查和性生活史。作为对梅毒感染孕妇治疗管理的一部分,应获得其性伴侣治疗的相关信息,以利于评估其再感染梅毒的风险。不推荐常规进行新生儿或脐血梅毒血清学检查。对母亲梅毒血清学检查优于对新生儿梅毒血清学检查。如果母亲梅毒血清学检查是低抗体滴度或其是在妊娠后期感染梅毒,新生儿梅毒血清学检查可以是无反应的。孕妇在妊娠期间至少做1次梅毒血清学检查,如未进行梅毒血清学检查,新生儿及母亲均不能出院,对于先天梅毒高危的社区和人群,在分娩时应进行梅毒血清学检查。 1.新生儿(出生后1个月内)评估和治疗:先天梅毒的诊断因非螺旋体或螺旋体IgG抗体可通过胎盘途径传递给胎儿,使新生儿梅毒血清学检查阳性结果解释变得复杂。决定新生儿是否需要检查和治疗主要依据以下因素:(1)母亲梅毒;(2)母亲梅毒治疗情况;(3)新生儿出现梅毒的临床、实验室、影像学表现;(4)同一实验室母亲和新生儿梅毒血清学检查非螺旋体试验抗体滴度差别。 诊断或高度怀疑先天梅毒 诊断或高度怀疑先天梅毒的依据满足以下任何一项即可:(1)具有先天梅毒的临床症状和体征;(2)从病损或体液暗视野检查梅毒螺旋体试验或PCR阳性;(3)新生儿梅毒血清学检查非螺旋体试验抗体滴度较母亲增高>4倍。 诊断或高度怀疑先天梅毒患儿的检查项目包括:(1)脑脊液检查;(2)全血细胞计数;(3)根据临床需要做其他检查如长骨X线检查、胸部X线片、肝功能检查、颅脑超声、眼底检查和脑干听力反应。对诊断或高度怀疑先天梅毒的患儿按先天梅毒进行治疗。 诊断或高度怀疑先天梅毒治疗方案:(1)水剂青霉素,出生7d内,5万U/kg,1次/12h,静脉滴注;出生7d后,5万U/kg,1次/8h,静脉滴注,连续10d。(2)普鲁卡因青霉素,5万U/kg,1次/d,肌肉注射,连续10d。若治疗中断1d以上应重新治疗。 可疑先天梅毒 对妊娠梅毒孕妇所分娩的新生儿,体检无异常发现,新生儿非螺旋体试验抗体滴度≤4倍母亲非螺旋体试验抗体滴度。对新生儿应进行有关梅毒检测和评估的指征为母亲符合下列情况之一:(1)患梅毒而未经治疗或未恰当治疗者;(2)产前1个月内开始梅毒治疗者;(3)妊娠期应用非青霉素疗法治疗者。对符合上述条件孕妇分娩新生儿的检测包括:(1)脑脊液检查;(2)长骨X线检查;(3)全血细胞计数。上述检查诊断或高度怀疑先天梅毒的患儿需要进行以下治疗:(1)水剂青霉素,出生7d内,5万U/kg,1次/12h,静脉滴注;出生7d后,5万U/kg,1次/8h,静脉滴注,连续10d。(2)普鲁卡因青霉素,5万U/kg,1次/d,肌肉注射,连续10d。(3)苄星青霉素,5万U/kg,肌肉注射,共1次。 在开始治疗前,必须进行全面检查,包括脑脊液检查、长骨X线检查和全血细胞计数,并确保能完成随访。如果任何一项检查有问题或未完成、因血液污染导致脑脊液检查结果无法解释或不能确保完成随访时,必须进行10d疗法。如果新生儿非螺旋体试验阴性或认定孕妇存在未经治疗的梅毒感染时,可以无需完善检查,直接予以苄星青霉素,5万U/kg,单次,肌肉注射,预防潜伏梅毒。如果孕妇有早期梅毒,分娩时仍未接受治疗,则新生儿先天梅毒的可能性高,此时即使全面检查正常、能确保完成随访,也应考虑10d疗法。 先天梅毒可能性偏低:对妊娠梅毒孕妇所分娩新生儿,体检无异常发现,新生儿非螺旋体试验抗体滴度≤4倍母亲非螺旋体试验抗体滴度,若母亲同时符合下列情况:(1)已经在分娩前1个月以上恰当治疗者;(2)无梅毒复发或再感染梅毒证据者。无需对新生儿进行有关临床和实验室的检测。上述新生儿可选择以下治疗或单纯观察:苄星青霉素,5万U/kg,肌肉注射,共1次。 先天梅毒可能性低:对妊娠梅毒孕妇所分娩新生儿,体检无异常发现,新生儿非螺旋体试验抗体滴度≤4倍母亲非螺旋体试验抗体滴度,若母亲同时符合下列情况:(1)母亲在妊娠前得到恰当治疗;(2)妊娠期和产时非螺旋体试验抗体滴度稳定地维持在低水平(VDRL≤1∶2或RPR≤1∶4)。无需对新生儿进行有关临床和实验室的检测。无需对新生儿进行治疗或选择以下方案治疗:苄星青霉素5万U/kg,肌肉注射,共1次。 随访和疗效评价:所有非螺旋体试验阳性的新生儿在出生后每2~3个月时进行严密追踪复查。未获感染者,则非螺旋试验抗体滴度从3月龄应逐渐下降,至6月龄时应消失。若发现非螺旋体试验抗体滴度在6~12月龄以后保持稳定或增高,则应对患儿重新检测评估(包括脑脊液检查),并彻底治疗,选择水剂青霉素,5万U/kg,1次/4~6h,静脉滴注,连续10d。未获感染者,梅毒螺旋体抗体也可能存在长达1年之久,若超过18个月仍然存在,则该新生儿应按先天梅毒治疗。已经证实脑脊液细胞计数增高的新生儿,应每6个月复查1次,直至脑脊液细胞计数正常为止。脑脊液VDRL阳性或脑脊液指标化验异常应考虑存在需要治疗的神经梅毒而不是其他疾病。 2.较大新生儿或儿童(年龄≥1个月)梅毒:较大新生儿和儿童(年龄≥1个月)梅毒血清学检查阳性时,应回顾并记录其母亲梅毒血清学检查结果以评估其是否为先天梅毒。任何先天梅毒高危儿童均需接受前面检查和HIV感染检测。检查项目:(1)脑脊液检查;(2)血常规检查;(3)根据临床需要做其他检查如长骨X线检查、胸部X线片、肝功能检查、颅脑超声、眼底检查和脑干视觉反应。如果没有临床症状和脑脊液VDRL阴性,可选择苄星青霉素5万U/kg,肌肉注射,每周1次,共3次。如果怀疑或诊断先天梅毒,选用水剂青霉素治疗,5万U/kg,1次/4~6h,静脉滴注,连续10d,继以苄星青霉素,5万U/kg,肌肉注射,共1次。 先天梅毒的较大新生儿及儿童(年龄≥1个月)应每3个月随访1次,进行体检及梅毒血清学检查,直到梅毒血清学检查阴性或非螺旋体试验抗体滴度下降4倍。若任何时候非螺旋体试验抗体滴度持续2周升高或12~18个月后下降小于4倍,患儿应完善检查(如脑脊液检查),肠外应用青霉素G10d疗法。若脑脊液检查异常,应每6个月进行1次腰穿,直至检查正常。若2年后脑脊液VDRL仍呈阳性或脑脊液指标异常,且不能用其他疾病解释时,可能为神经梅毒,应重复治疗,并向专家咨询。 (四)、HIV感染合并梅毒 1.诊断 HIV阳性患者血清学检查的意义与HIV阴性患者相同。临床表现提示梅毒但血清学检查阴性时,应进一步检查,如病损活检,暗视野检查及病损部位分泌物PCR检查。 2.治疗 一期梅毒、二期梅毒:苄星青霉素,240万U,单次,肌肉注射。现有证据表明,HIV感染合并梅毒患者,苄星青霉素、阿莫西林或其他抗生素剂量的增加对于早期梅毒不会增加疗效。HIV阳性的一期梅毒、二期梅毒患者,若青霉素过敏,处理与HIV阴性患者相同。但阿奇霉素不推荐用于此类患者。在治疗后第3、6、9、12、24个月进行非螺旋体试验评价疗效。 潜伏梅毒:HIV感染合并早期潜伏梅毒的治疗:苄星青霉素240万U,单次,肌肉注射。HIV感染合并晚期潜伏梅毒的治疗;苄星青霉素240万U,1次/周,肌肉注射,共3次。对HIV感染合并梅毒患者,需要慎重选用非青霉素类药物,并严密随诊。在治疗后第6、12、18、24个月进行非螺旋体试验评价疗效。任何时候,如果出现临床症状或非螺旋体试验抗体滴度持续2周升高4倍或以上时,复查脑脊液并做相应处理,如果治疗后12~24个月非梅毒螺旋体试验抗体滴度下降<4倍,复查脑脊液并做相应处理。< span=""> 神经梅毒治疗与随访:同非妊娠期。 (五)、特殊情况 1.妊娠:治疗妊娠合并各期梅毒唯一有效的是肠外用青霉素G。若青霉素过敏,应先行脱敏治疗后予青霉素治疗。 2.吉-海反应:表现为急性发热伴头痛、肌肉酸痛等,在梅毒首次用药后24h内出现。多见于早期梅毒,因为此时梅毒螺旋体量多。退烧药可以缓解症状,但不可以预防吉-海反应发生。吉-海反应可导致胎儿窘迫和早产等。但不应因出现吉-海反应而推迟或停止治疗。 3.性伴侣的处理:只有当皮肤黏膜出现梅毒相关病变时,才可能存在性传播。 一期梅毒、二期梅毒或早期潜伏梅毒患者,在其诊断前90d内接触过的性伴侣可能被感染,即使梅毒血清学检查阴性,也应给予预防性早期潜伏梅毒治疗。 一期梅毒、二期梅毒或早期潜伏梅毒患者,在其诊断前90d前接触过的性伴侣,如果无法立即做梅毒血清学检查或不能保证接受随访,给予预防性治疗。如果梅毒血清学检查阴性,无需治疗。如果梅毒血清学检查阳性,则应根据临床表现及梅毒血清学检查结果进行治疗。 在梅毒高发地区,对晚期潜伏梅毒,非螺旋体试验抗体滴度很高(≥1∶32)的患者,应通知其性伴侣并予预防性治疗,高抗体滴度可能提示早期潜伏梅毒。晚期潜伏梅毒的长期性伴侣应接受梅毒血清学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决定治疗方案。 下列情况中,梅毒患者的性伴侣有感染梅毒风险,应告知其暴露情况及检查的必要性:(1)3个月内与一期梅毒患者有性接触史且有临床症状;(2)6个月内与二期梅毒患者有性接触史且有临床症状;(3)1年内与早期潜伏梅毒患者同房。 其他问题:一期、二期、三期梅毒和潜伏梅毒患者均应行HIV检查。在HIV高发地区,若首次HIV检查阴性,应3个月后再次行HIV检查。梅毒患者若合并神经系统症状或眼科疾病,应行脑脊液检查、眼科裂隙灯检查及耳部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决定治疗方案。